参考案例:(2023)湘11民再24号再审法院: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提示:再审应重点围绕再审请求阐述相关事实和理由,避免仅将一、二审诉状做简单修改,或笼统写“原审认定事实错误,适用法律不当”。任何案件···
A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。2021年3月至7月期间,B公司向A公司采购太阳能电池板,拖欠A公司货款未结清,A公司追讨欠款无果。2022年12月,A公司注销,林某作为A公司原股东之一,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,继受A公司全部权利。2···